火大│史上最無良之電信業縱容外圍經銷商惡意推銷處理全記錄(圖多)
|2010年即將結束的最後幾天,我居然遇上了史上最無良之電信業縱容外圍經銷商惡意推銷的事件!
大家都知道,自從EeePC本票事件後,我的個性已經改變太多,幾乎都不太寫戰文了。只是這一次,除了我自己也有錯之外,我更氣這家電信業在處理外圍經銷商惡意推銷事件的推卸責任,所以我破戒寫下這篇打算長期抗戰的戰文,附上處理全記錄共9張相片,然後公開。如果有什麼意外,這篇文章和9張相片就是我保命和上法庭的呈堂證據,我的大學同學現在是台北市的消保官(上過蘋果日報頭版頭條),也曾經是某大法律事務所的律師,只要一句話他就會幫我處理的。
好,現在要開始還原事件了,請大家慢慢看下去,有括弧的部份是我當時的OS。
時間:2010/12/23~2010/12/27
地點:台北‧高雄
開始:
12/23
我兩支手機的其中一支(末三碼835),接到一通來自0923-932874的電話,對方自稱是王主任。他說我的號碼出現在他們系統上,是使用很久、繳費記錄良好的使用者,所以要幫我升級成白金VIP,送我一支手機,隔天會到要問我地址。我當下有問王主任,這支手機我是不是要付任何費用,王主任跟我講不用,但是需要我準備雙證件影印本,然後隔天貨到後要回撥電話給他。講完地址和預計到貨時間後就掛電話了。
(我的確是缺手機沒錯,跟善心老爺借的備用刺青機應該也要還了,所以有支送的手機也是好的。不過,只是送我手機而已,為什麼要準備雙證件影印本呢?)
12/24
大概下午一點多,台灣宅配通的運務員就到了,說這是來回件要跟我收證件,除了貨到的簽單外,所附文件同時有四個簽名處要我簽名。因為運務員很急著要收件,我一邊簽一邊看到很熟悉的門號申請書、NP申請書等東西,然後把雙證件影印本交給運務員,拿到包裹就回到座位。
(這真是太奇怪了,只是一支手機為什麼會還要我簽門號申請書之類的呢?這家電信商不是就有〝我的VIP〞嗎?我另一支門號末三碼634就已經是VIP了,末三碼835不用一起升格啊!)
包裹其實不大,我收到後就回撥給王主任,告訴他貨收到了,這時還沒有拆包裹。但是當我處理到一個段落、拆開包裹時,除了看到一支Nokia 1682手機的盒子外,還看到一張3G門號卡片和兩張文件!我明明記得昨天電話裏沒有講到升級成白金VIP還會多一個門號,我已經因為這樣的推銷手法接連多了兩個目前無用的門號了,現在又多了一個,而且還是在我沒有被告知的狀況下發生,這太誇張了!
我在下午2:00多打電話給王主任,要求他請台灣宅配通的運務員繞回來,我要全部退件。這時王主任就開始跟我說,我昨天在電話中間同意的,現在白金VIP資格申請下來了不能反悔,他不能接受全部退件;我則是跟他說我完全不知道升格白金VIP會多一個門號,這點他沒有告知,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我是可以全部退件的,如果不給我住址不讓我退,我就馬上把所有東西快遞到消基會去。
結果,這位王主任在電話裏面跟我說:你去告啊!
好!我從來沒遇過這麼無良的外圍經銷商,所以我打電話到電信商的客訴中心進行客訴。從客服專員處理到值班客服經理,她們給我的說法都是:因為現在門號還沒有開通,所以是我跟外圍經銷商之間的事情,她們只能等門號開通後才能介入處理狀況….
我不知道號稱國內前三大的電信業者,處理外圍經銷商造成的客訴居然是這樣處理的!我的要求很簡單:我不要再多一個門號、我不要門號開通、我也不要什麼白金VIP,我只要求外圍經銷商給我住址,我把我收到的這一個包裹原封不動退回去,運費自付都沒有關係~
我只是忠實表明我的需求,處理這樣的客訴有這麼困難嗎?
值班客服經理幫我打0923-932874給外圍經銷商一位張經理,協調的結果是希望我接外圍經銷商的電話。我很嚴正的表明我不想再接到來自外圍經銷商的任何電話,我只要求外圍經銷商給地址讓我退件,就這麼簡單….結果,連電信商的值班客服經理也表明說這超出她的職務範圍,希望我接外圍經銷商的電話好好談,然後就掛電話。
(這就是電信商客訴中心的水準嗎?騙我沒做過Call center嗎?)
既然要不到地址,我就去找台灣宅配通要。手上有簽單,簽單上有客戶編號,有客戶編號就可以查嘛….不對,不只不給查,台灣宅配通的服務小姐也是要我跟寄件者連絡,他們不便提供。
因為電信商值班客服經理最後有跟我說,她們已經有請外圍經銷商的張經理務必打電話給我,所以我就一路等到3:30,然後我就打過去直接找張經理要地址了。張經理後來給了我地址,要我寄給倉管梁小姐,還說我必須支付他們快遞給我的運費200元,這個我也答應,還一直跟我對不起。
(不過我覺得,張經理跟王主任有可能根本就是同一個人,他們兩位的聲頻實在太像了,像到一個不行~)
總之,整個從要求退件到要到地址,足足花了我兩個小時的時間。跟電信業客訴中心、外圍經銷商和台灣宅配通講電話講到自己火大爆青筋,一整個很虛脫。然後我決定,12/27週一再來寄這個包裹,而且我要拍照存證。
12/27
要準備寄回去了,先把來回件的簽單影印存證。
這是回件的簽單原件,一樣也存證。看看,連我的名字都寫錯。
仔細看好喔!這就是原件包裹,寄來的是Nokia 1682+台大卡-401+NP申請書。
內容物也要存證,Nokia 1682原本盒子就這樣,有聯強貨的膠帶。
我完全沒把膠帶撕開,有圖為證。所以我根本不知道裏面有沒有手機~
附在原包裏的3G門號卡和NP申請書。
各位都有看到,我把200元跟手機、門號卡都包好放在泡泡袋裏面。
在封口的時候看到這句話:「本信封若遭撕裂或內容有誤,請立即連絡我們。」我就是拆開發現怎麼多塞給我一個門號而要求全部退件的,怎麼電信商外圍經銷商在電話裏講得那麼難聽,搞得我好像惡客一樣,還跟我說要告消基會去告啊….講這句話是不是太好笑了一點?
我完全沒有做假,真的寄了,在八德路與光復北路的郵局。拍照時間是12:43,寄出時間是13時的郵戳。
拿了寄出的簽單,這件事應該告一段落了吧?才沒有!
下午我就接到了王主任的電話,他一劈頭就問我把東西寄回來沒有,我跟他說我今天中午寄,他就開始跟我說什麼7天內一定要開通門號的話,搞得我很火大,連續掛了他兩次電話。
(你這樣惡意推銷我門號也就算了,我還沒有拿其他法條壓你咧….現在是怎樣?惡人先告狀嗎?)
於是,我在自己的臉書塗鴉牆上,寫下這麼一段話:
就在剛剛,上週五手機事件的主角王主任又打電話來了,先問我手機寄回去沒有,我跟他說今天中午12:35寄,他就開始劈頭講7天內一定要開通門號的鬼話,讓我連續掛了他兩通電話。在此鄭重告訴大家,你們都是我的證人,剛剛傳上來的9張照片就是今天中午要去寄之前的照片。我從上週五12/24收到手機到今天12/27中午寄回也才不過第四天,到高雄頂多明天中午或下午,要是對方拿著我的證件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開通門號,然後把這筆帳算到我頭上,我絕對會拿著這9張照片、我寫出的事情經過和我寄回的包裹證明單,跟台灣大哥大及其外圍的聯強所屬經銷商,求取因為處理這件事而造成的我的損失。
這樣,各位應該就都知道事件的另一方是誰了吧?
這篇文章會一直置頂到事情獲得合理的解決為止。我要的合理解決包括以下三點:
1.外圍經銷商的張經理、王主任公開向我道歉。
2.我的個資及所持有門號等相關資料,不得出現在除了電信商會員資料庫以外的所有其他外圍經銷商。
3.電信商客訴中心對於處理我客訴不周全的部份,請公開說明並道歉。
從寫完文章的18:40這個時間起,我們來看看處理時間到底有多久,這樣就會知道我之前講過的客服黃金定律是不是成立,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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